亏损公司如何转让股权

2024-05-19 08:55

1. 亏损公司如何转让股权

正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愿向他人转让股权,既可以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如果股东向外转让股权,本公司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要,你当然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如果你们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或者生产的产品没有前景,或者没有吃得开的技术,或者资产不抵债处于负资产状态,那你的股权实际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不光是其他的股东不会要,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可能也不会要。具体事项可以咨询专业机构,以铭喜集团为例,上海铭喜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企业服务类的公司,公司宗旨:从公司注册为起点,以公司上市为标准,协助企业成长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亏损公司如何转让股权

2. 亏损企业股权转让怎样转

法律分析:承载股权的公司亏损看买卖双方议价,只要双方认可价格就可以,与公司是否亏损无必然联系;股权转让价款低于成本的亏损是由出让方(原股东)承担的。股东只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才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公司亏损情况下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亏损情况下转让股权

4.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怎么进行?

正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愿向他人转让股权,既可以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如果股东向外转让股权,本公司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要,当然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如果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或者生产的产品没有前景,或者没有吃得开的技术,或者资产不抵债处于负资产状态,那股权实际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不光是其他的股东不会要,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可能也不会要。
一、公司成立期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主要职责在于设立公司,发起人需要对公司设立失败的后果负责,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发起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成功设立后,发起人的身份就被股东的身份所替代,其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与其他非发起人股东相同。考虑到有些不当发起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滞后性,如果发起人在后果实际发生前因转让股份退出了公司,就很难追究其责任,不利于保护他人或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发起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立法目的即在于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5. 公司亏损如何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企业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3、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如果转让的股权,其表现形式主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

公司亏损如何转让股权

6. 公司有利润时转让股份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有利润,转让股权存在较大涉税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

7. 公司亏损股份怎么处理?

亏损公司的股份按如下办法处理: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亏损股份怎么处理?

8.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用交税吗

法律分析:公司亏损股权转让要交税。股权转让的税款与转让金额有关,与公司亏损无关,股权转让应当缴纳的税款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应纳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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